发布单位: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聘岗位:学科带头人,博士岗
工作地点:潍坊
职位数量:2
招聘人数:25
报名截止日期:2025-12-31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山东省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医师资格,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8.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度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9.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日。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